五是構建新能源發展和能源供給體系戰略調整的金融支持體系。加大對新能源產業、能源高效利用產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優化“一帶一路”沿線地區能源開發建設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與“走出去”企業深入合作,深度參與海外能源開發建設。加快推進能源及其衍生品市場體系高質量發展。完善上海原油期貨規則制度,探索建立新能源人民幣計價結算體系。
六是以可持續為基本前提大力發展普惠金融,著力緩解小微和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完善多元化、廣覆蓋的普惠金融組織體系。推動形成商業性、政策性、開發性、合作性等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發展的大格局。創新針對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的金融產品和征信服務。充分發揮數字技術優勢,建立健全廣覆蓋、可持續、互助共享、線上線下同步發展的普惠金融體系和信貸風險識別、監控、預警和處置體系。優化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發展生態,加強數字普惠金融領域的金融標準建設。
七是發展適應“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產業鏈金融。支持金融機構通過產品創新、內外聯動提供全產業鏈金融服務,向產業鏈核心企業和上下游企業提供集成化金融解決方案。鼓勵發展供應鏈金融產品,強化應收賬款確權,提升應收賬款票據化水平,加強核心企業信用傳導。完善配套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發揮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作用。加強對產業鏈供應鏈金融的規範和監管,避免核心大型企業擠佔中小企業利益。
八是做好金融支持民生發展。完善金融市場,引導金融機構開發多樣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為居民提供更多渠道實現財產性收入增長。大力發展養老、健康金融,建設完善養老保險體系三支柱框架。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發多樣化養老金融產品,創新發展養老地產、醫養結合、智慧養老等服務模式。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將數字化技術、電商平台與消費金融發展深度結合,促進數字化經濟轉型。
九是推進金融業高水平對外開放,加快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推動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實現制度性、系統性開放。以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出發點,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優化內陸金融服務體系,支持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促進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進一步完善跨境人民幣政策框架,通過精細化管理提升人民幣使用的便利化程度和接受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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