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地時間2023年3月22日,韓國首爾,韓國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的車上貼了寫有“不能為未來出賣歷史”的太極旗貼紙。(來源:視覺中國) |
中評社北京3月23日電/據澎湃新聞報導,3月22日,韓國檢方對涉嫌貪腐的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提起公訴。
據韓聯社22日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反腐敗調查一部和三部當天以犯有《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規定的瀆職罪和受賄罪,以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關係迴避法》、《防止腐敗法》、《關於管制隱瞞犯罪所得的法律》的罪名,對李在明進行不捕直訴。
據檢方介紹,李在明涉嫌在其2010至2018年城南市長任內作為京畿道慰禮新城、大莊洞新城項目的最高決策者批准了有利於民營企業的項目盈利模式,給城南市開發公社造成489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5.77億元)的巨額損失。他還涉嫌通過親信向民營企業透露城南市和開發公社的內部機密,使之獲取7886億韓元的高額利益。
此外,檢方指控李在明於2013年11月在慰禮新城開發項目中向民企提供內部信息,不當獲取211億韓元。檢方還指控李在明於2014年10月到2016年9月期間收取四家民營企業提供的贊助133.5億韓元,作為代價,為其提供了建築許可或土地用途變更等便利。
這是尹錫悅政府成立以來檢方第二次起訴李在明。去年9月,檢方曾以涉嫌在總統選舉過程中發布虛假信息為由起訴李在明。
自韓國總統尹錫悅上台後,李在明陷入檢方調查風波。今年1月,李在明在被檢方傳訊時表示,“真相只能在法庭上大白,我從未打算享受特權,清白無辜,無需退避,我將堂堂正正地申辯。”在結束調查後他又向媒體表示,他感覺檢方不是在辦案,而是在搞政治。“檢方並不是為了查明真相而進行調查,而是以起訴為目的捏造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