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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記者提問(中評社 徐夢溪攝) |
中評社北京3月4日電(中評社報道組)2018年是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的第一年,制定或修改了一批重要的法律,去年的人大的立法工作有哪些亮點和特點?看看大會新聞發言人張業遂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的首場發布會上回答的這些亮點是否與你有關。
張業遂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立以來,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回應人民群眾重大關切,切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加快立法步伐,實現了本屆立法工作的良好開局。去年,一次大會審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制定監察法,通過有關重大問題的決定事項4件;常委會制定法律8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9件。
他指出,去年主要的立法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大會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的憲法保障。大會制定的監察法,對監察委員會的產生、職責、權限等作出明確規定,加強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構建起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
二是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彰顯國家保護英烈的鮮明導向,推動全社會形成崇尚英烈、捍衛英烈、學習英烈的良好氛圍。
三是制定電子商務法,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特別是平台經營者的義務與責任,嚴禁各種誤導消費者的行為,規範和保障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
四是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將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的重大改革成果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穩定和完善了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給土地承包者和經營者吃下了“定心丸”。
五是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第七次修改,確保廣大人民群眾享受到實實在在的減稅福利。實施頭3個月,就有超過7000萬人的工薪所得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減稅額度達1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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