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僅僅是工作餐,可以就近安排,為什麼專門拉到一個有包間的地方,後來又臨時起意上了酒呢?
沈愛東事後回溯自己犯錯誤的節點時,這樣對記者說:自己沒有明確限定這只是一頓工作餐,先在第一道防線上失守;自己也知道1月26日,鹽城市公安局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明疫情防控維穩期間戰時紀律的通知》,其中規定“嚴禁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飲酒”,但吃飯時上酒又犯了第二個錯誤。僅僅在幾天後,這場被專門安排到縣交警大隊食堂進行的聚餐,被舉報了。
縣交警大隊食堂位於326省道旁的南湖路。晚上7點左右這裡更是人跡罕至。記者拿到的2月27日菜單顯示,18人兩桌共計花費1308元,最貴的一道菜88元。
“吃什麼倒無所謂,主要有僥幸心理,覺得在自己單位食堂吃,應該是安全的吧。”同去的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未嘗不是沈愛東當時的心理。
在沈愛東看來,酒是可以用來維繫情感的,但他完全忽視了自己公安局長的身份,身為副縣長、縣公安局一把手,他的所作所為完全改變了這頓飯的性質。
在等待上菜前,公安局長、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和另一人用紙牌玩起了當地流行的“摜蛋”。
疫情期間、公款聚餐、飲酒、打牌……這些要素都具備後,這頓飯的味道徹底變了。那麼,參與這次聚餐的人心里在想些什麼,都是黨員幹部,規矩意識沒有嗎?對紀律的敬畏去哪了?
礙於情面。這是記者採訪其他聚餐人員時,被提及最多的原因。
與沈愛東一樣,同桌聚餐的縣法院院長徐祥、縣檢察院檢察長孟慶鬆都是2019年才從外地來響工作,三人分住幹部宿舍樓同一單元的二、三、四層,同在樓內食堂就餐,低頭不見抬頭見。也正是礙於這層關係,兩人沒有拒絕就餐。在沈愛東勸喝白酒時,兩人最初都堅決反對,但在沈的堅持下,兩人妥協到“不喝白酒喝點兒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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