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1日電/臉書消費者服務條款未與歐洲聯盟(EU)消費者相關規範一致,歐洲聯盟今天警告臉書,倘若年底前未改善“誤導性”消費者條款,恐面臨金融懲罰風險。
據中央社報道,歐盟執委會(EC)表示,共享住宅平台Airbnb先前遭布魯塞爾抨擊後,已針對消費者條款做出必要調整。
歐盟執委會一直致力取締歐洲消費者使用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亞馬遜(Amazon)、優步(Uber)以及美國其他網路服務可能面臨的風險。
歐盟主管司法和消費者事務執行委員喬霍瓦(Vera Jourova)發聲明表示:“我的耐心已達到極限。如今已到採取行動的時候,而不是做出更多承諾。”
喬霍瓦表示,倘若臉書不配合,將會呼籲擁有28個成員國的歐盟消費者保護當局,迅速採取行動並制裁臉書。歐盟去年已要求臉書做出改變。
她說:“儘管臉書向我保證,它最終將於12月前調整任何仍存在的誤導性服務條款,但這已經拖太久了。”
歐盟執委會表示,這家祖克柏(Mark Zuckerberg)領導的公司提出的建議“非常有限”,儘管臉書今年稍早已調整它的相關條款。
歐盟執委會指出,這些新服務條款“包含對臉書服務主要特徵的誤導性陳述”。
這家社群媒體巨頭的發言人為這些調整辯護,並說這些“使人更加清楚臉書允許什麼、不允許什麼以及人們有哪些選擇”。
臉書“將會繼續密切合作,了解任何進一步疑慮,並做出適當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