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發言人、副主委梁文傑昨日在記者會即指出,“過去曾有一些法院判決認為大陸地區人民也是‘國民′,所以可以提起‘國家賠償′等,‘行政院′在去年5月已發函各部會解釋,所謂的‘國民′是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的,或是在台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藍委說法是承襲過去很多機關或法院的錯誤,我們要再次指正。”
陸委會否認史雪燕案是官方要落實“兩國論”。但正如梁文傑所言,“過去曾有一些法院判決認為大陸地區人民也是‘國民′”;現在“賴政府”不承認“大陸地區人民是‘國民′”,是否也等於不承認“中華民國”包括大陸地區,直指“中華民國”領土衹有台灣?
國民黨團昨日開記者會認為“賴政府”處理史雪燕案是遂行“兩國論”,陸委會否認。更值得注意的是,未來如果有人針對該案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做成“大陸地區人民不是‘國民′”的解釋,即等同於透過“釋憲”推翻“一中憲法",達到“法理台獨”的目的?
民進黨在蔡英文執政8年後,由賴清德接棒,所提名的大法官都是親綠,縱使賴清德這次提名的7位大法官人選遭藍白否決,以史雪燕案的發展,未來只要是賴清德提名的大法官人選過關,“憲法一中”岌岌可危。
由此脈絡來看,民進黨政府在史雪燕卸任縣議員2年後,才要解她的職,肯定是另有目的。其一是以此為案例,封殺所有陸配任公職之路,再次解釋大陸人民非“中華民國國民”;未來若再進一步有人尋求“釋憲”,“憲法法庭”做成符合“賴政府”訴求的解釋,“中華民國”“一中憲法"就整個被顛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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