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來源不同。日本福島核事故是國際核事件分級標準(INES)中最高級別的7級核事故,堆芯熔化損毀,放射性物質大量釋放。福島核事故廢水來自事故後注入熔融損毀堆芯的冷卻水以及滲入反應堆的地下水和雨水。核電廠正常運行液態流出物主要來源於工藝排水、化學排水、地面排水、淋浴洗衣排水等。
二是放射性核素種類不同。福島核事故廢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種放射性核素,包括一些長半衰期裂變核素,以及極毒的鈈、鋂等超鈾核素。核電廠正常運行液態流出物不與核燃料芯塊直接接觸,含有少量裂變核素,幾乎不含超鈾核素。
三是處理難度不同。日本採用多核素處理系統(ALPS)技術對福島核事故廢水進行淨化處理,最終能否達到排放標準還需驗證。核電廠嚴格遵守國際通行標準,採用最佳可行技術對廢水進行處理,經嚴格監測達標後有組織排放,排放核素遠低於規定的控制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