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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會。(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1日電/蔡政府宣布明年元旦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美國豬肉進口,台南市議會1日三讀通過《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規定在台南市的海內外豬肉產製品及其他相關肉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瘦肉精),違反者可處行為人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並得按次處罰。
台南市不但是民進黨執政,民進黨在市議會也是最大黨,這代表綠營也放行《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將嚴卡美國萊豬。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道,台南市議會第3屆第4次定期會今天進行二三讀會,中國國民黨議員蔡育輝提案修正《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增訂在台南市輸入、輸出、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的“國內外”豬肉產製品及其他相關肉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此外,修正案還增訂罰則,一旦違反上述規定,且乙型受體素含量超過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裁罰;至於乙型受體素含量未超過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者,也可處行為人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蔡育輝表示,《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5年前已通過,現行條例即規定在台南市販賣的“國內外”豬肉產製品及其他相關肉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此次他再提案,規定除販賣之外,連輸入、輸出、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也都“零檢出”,並明訂罰則。至於“中央”新的法規與地方自治條例有所牴觸時,應請“司法院”釋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