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9日電/據中新經緯網報道,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官網消息,7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對《北京市戶外廣告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施設置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到,天安門廣場及廣場東、西兩側各100米範圍內、中南海辦公區及故宮周邊、長安街沿線及其部分延長線(即東起國貿橋西至新興橋路段)道路兩側100米範圍內等地擬禁止設置商業戶外廣告設施。
《條例(草案)》共七章,包括:總則、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牌匾標識設置、標語宣傳品設置、安全維護與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2020年8月7日至9月6日。
《條例(草案)》明確,下列類型的區域禁止設置商業戶外廣告設施,具體區域由城市管理部門在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中予以明確:
(一)天安門廣場及廣場東、西兩側各100米範圍內、中南海辦公區及故宮周邊;
(二)長安街沿線及其部分延長線(即東起國貿橋西至新興橋路段)道路兩側100米範圍內;
(三)釣魚台國賓館周邊、奧林匹克公園中心區及其他舉辦國家政治、外交等重大活動的場所及控制地帶;
(四)國家及本市黨政機關、外國使(領)館的獨立建築及控制地帶;
(五)軍事機關、軍事禁區用地範圍;
(六)河道、湖泊、濕地、水庫、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管理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