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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惠寧在駐港國安公署揭牌儀式上致辭(圖片來源:文匯網) |
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開啟了香港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近日來,特區國安委、律政司和警務處國安專責部門依法成立並展開工作,行政長官開始依法指定國安案件的審理法官,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公布生效。駐港國安公署的成立,落實了香港國安法關於中央政府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的規定。所有這些,標誌著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已基本形成。
設立駐港國安公署,是中央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根本責任的重大舉措。國家安全本屬中央事權,中央有權力也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安全。基於對香港特區的充分信任,中央授權特區管轄絕大部分案件。中央之所以保留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安案件的管轄權,旨在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守住底線。
最近,駐港國安公署成為香港社會關注的焦點。廣大愛國愛港人士拍手稱快。一些別有用心的反中亂港分子則竭力對公署進行污名攻擊,並伺機抹黑內地司法制度和法治狀況,企圖令市民產生不必要的疑慮和恐慌。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中國內地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治環境,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許多在華外國人都認為中國是最能給人安全感的國家。駐港國安公署作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在香港定會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不會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她是“香港安全的使者”,也是“國家安全的守門人”。
各位來賓,各位朋友!
今天的香港,已經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我相信,有香港國安法保駕護航,有駐港國安公署和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攜手努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一定能夠得到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一定能夠不變形、不走樣,不斷煥發新的生機!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