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啟臣主張應該設立準常設“修憲”委員會。(取自江啟臣臉書) |
中評社台北4月29日電(記者 張嘉文)中國國民黨主席、“立委”江啟臣在臉書發文表示,凝聚“修憲”共識,他主張“立法院”應該設立準常設“修憲”委員會,藉由議事討論程序,凝聚社會各界意見,提出“憲法”修正案,回應社會民意。
江啟臣說,關於青年參政權的年齡限制,他一個月前就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主張將選舉權之行使年齡由現行20歲降為18歲,被選舉權參考民法規定20歲為完全行為能力人,由23歲降為20歲,達到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深化民主程度之目的。
在這段時間,國民黨團也要求“立法院長”召集朝野協商,商討組成“修憲”委員會之事,但一個月過去,“立法院”多數黨未能對社會有任何回應,明明過去最主張參政權下修至18歲的民進黨,在執政後對這個議題似乎採取已讀不回的態度。
江啟臣表示,回顧過去,“立法院”曾於第八屆第七會期啟動“修憲”工程,當時針對“閣揆”同意權、18歲公民權、“考試院”與“監察院”之存廢等問題多有討論,但“修憲”議題繁複,歷經十次公聽會,僅部分議題可獲共識,最終也因討論時間不足而未能完成“修憲”工程。
第九屆民進黨佔多數,在其主導下,該屆未再組成“修憲”委員會,對於部分“憲法”議題,執政黨改以修法的方式為之,也不碰觸投票年齡下修的議題,對青年參政權的保障,似乎只是選舉支票,選完就跳票。
由於“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不同於一般法律案,“立法院”提出後,尚需經過人民複決,“立法院”在提出“修憲”案時應經過通盤的檢討與審慎的考量。
江啟臣說,因此他再次藉由“立法院”臨時提案的時間,正式提案要求“立法院”組成“修憲”委員會,作為一個準常設委員會,定時發揮“立法院”委員會之功能,不僅審查“修憲”案,同時接受人民請願、召開公聽會等,藉由議事討論程序,凝聚社會各界意見,提出“憲法”修正案,回應社會民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