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3日電/據大公報報道,立法會昨日把針對反對派議員鄭鬆泰、林卓廷行為不檢的譴責議案,交付調查委員會處理。該兩項議案指出,鄭鬆泰在今年7月1日協助未經許可人士非法進入及破壞立法會大樓;林卓廷在今年7月21日晚帶領黑衣暴徒在元朗站襲擊白衣居民。
針對鄭鬆泰行為不檢的譴責議案,由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動議。議案指出,今年7月1日立法會大樓被示威者衝擊。在立法會紅色警示生效期間,鄭鬆泰逗留在大樓及進入會議廳,並同時在Facebook專頁進行多次視像直播,介紹大樓內部布局及設施,並告知公眾及示威者警察是否在場,以協助示威者避開警察耳目及破壞大樓。
容海恩批毫不尊重議會
容海恩批評,鄭鬆泰身為立法會議員,這些行為毫不尊重議會,有負公眾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令立法會聲譽受損,此等行為實屬基本法第七十九條所指的行為不檢。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出,7.1當日,立法會大樓遭到史無前例的破壞,情況令人吃驚。泛暴派不斷為暴力行為找藉口,縱容暴力,還要引導民意接受這種行為,泛暴派應負上最大責任。
經民聯梁美芬表示,立法會大樓在7月1日被大肆破壞,全港市民非常痛心,暴力分子的所作所為是對法治最沉重的打擊。“身為立法會議員,無論哪個派別,都不應該對打爛立法會大樓的暴力不切割。”她稱,與過去半年來其他事件相比,立法會大樓被毀為香港帶來更嚴重的負面影響,年輕人自始不再尊重法律。任何派別的議員均應與破壞行為“切割”,尊重議會;支持此譴責議案,就是尊重立法會。
泛暴派議員續包庇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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