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日電/緬甸軍方4月30日宣布,將暫停對緬甸民族地方武裝(民地武)組織軍事行動的期限延長至6月30日。
緬甸國防軍司令部當天發布聲明說,一些民地武組織請求延長停火時間,以便協商簽署全國停火協議,繼續推進和平進程。緬甸國防軍應此請求,延長先前宣布的停止對民地武軍事行動至6月30日。
緬甸軍方2018年12月21日宣布暫停對民地武組織軍事行動至2019年4月30日。緬軍宣布停火的軍區包括北部軍區、東北部軍區、東部軍區等,但不包括西部軍區。
緬甸1948年獨立後存在數十個民地武組織。2013年11月起經過9輪和談,緬甸政府最終於2015年10月與8個民地武組織簽署全國停火協議。2018年2月,又有兩個武裝組織簽署全國停火協議。今年3月,緬甸政府與佤聯軍、克欽獨立軍、果敢同盟軍、若開軍等8支尚未簽署全國停火協議的民地武組織發布聯合聲明,宣布雙方就減少衝突、維持和平等內容達成5項共識。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