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4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我作為一校之長,不僅自己沒帶好頭,還帶著領導班子一起犯錯,真是太糊塗了!”6月7日,面對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那坡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的回訪,原百南鄉中心小學校長黃某對自己違紀一事後悔不已。
“一樣的校服,原來每年交40元訂一套。去年突然要求訂兩套、價格漲到75元,今年更漲到80元,如果不是有回扣,誰會這樣折騰?”此前,那坡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收到群眾舉報。
“教育領域問題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要抓緊解決,及時回應群眾關切。”該紀檢監察組隨即成立調查組,對問題進行初核。
在簡單分析和梳理問題線索後,調查組決定先找校長黃某談話,摸一摸他的底。
“據了解,你們學校都要在春、秋學期為學生訂購校服,請介紹下2016年以來學校訂購校服情況。”調查組直奔主題。
“每個學期,都是由個體老板楊某某負責採購,學校再收取學生校服訂購費用轉給楊某某。”黃某表示,這個決定都是由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的。
“我們收到舉報,反映你們學校在校服訂購中可能存在吃回扣。”
“沒有的事,這些都是無稽之談。”在調查組的旁敲側擊之下,黃某矢口否認。
群眾舉報是否屬實?為加快調查進度,調查組決定兵分兩路。一路負責調取相關銀行交易明細、賬目憑證等書證,一路負責找採購商、學校財務人員等相關人員談話了解。
在接受調查組詢問時,採購商楊某某說:“校長黃某跟我商量,由我負責統一訂購校服。在學校撥付訂購款後,再以每套5元返還給學校。”
“每次,我將訂購校服的款項以轉賬方式支付給楊某某後,他都會把返還的訂購手續費給我。”財務人員坦言。
百南鄉中心小學訂購校服過程中收取採購商回扣的違紀問題逐漸浮出水面。於是,調查組再次找到校長黃某。
“我坦白,我們確實在校服訂購中拿了採購商的回扣。”在證據面前,黃某不得不向調查組坦白違紀事實。
經查,2016年至2018年,百南鄉中心小學共收到楊某某返還的手續費1.76萬元。這些錢由財務人員在賬外保管,違規用於班務費、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經費補助。
最終,黃某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違規收取老板返還的校服手續費並用於賬外開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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