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5日電/據人民網報道,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圍繞解決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住房困難,制定出台《關於進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區住房保障體系實施方案》,明確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和租購並舉住房制度,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方案》將城區中低收入家庭、各類人才、外來新市民納入住房保障範圍,根據家庭不同情況合理分類,設立A、B、C、D、E五類保障對象,實現住房分類供應、精准對接、分層保障。福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五類對象的劃分標準,保障方式均有不同,市民們可根據自身情況進行申報。
《方案》明確構建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模式,面向在福州市穩定就業、生活的無房家庭,每年提供1000套限價商品住房。其戶型分1人型(50平方米)、2人型(60平方米)、3人及以上型(70平方米)。《方案》同時規定,限價商品住房用於自住,自取得房屋權屬登記證書之日起10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受保障家庭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後不得新購買商品房,市不動產登記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商品房(含二手房)合同備案。
《方案》提出,未來將實施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並舉,面向不同保障對象實行不同標準,讓保障形式更加靈活。同時,《方案》提出在保障機制上堅持租購並舉。實現公共租賃住房、社會化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保障方式動態調整、適時轉化,全面落實租購並舉住房制度,做到“三個打通”。
“最主要的是打通社會化租賃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通道。”福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過去,公租房直接由財政投入建設,不僅給財政帶來負擔,也導致公租房建設量少,配租房源不足,影響保障效果,“社會化租賃與公共租賃通道打通後,市國有房產中心根據公共租賃住房配租需求,先按市場租金標準統一向市場承租,再面向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配租使用,讓社會化租賃住房承擔起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房源責任,也讓更多市民享受補貼優惠。”
《方案》提出,要打通貨幣化租賃補貼和實物配租通道。鼓勵和引導保障對象領取貨幣化租賃補貼,通過福州市住房租賃市場服務監管平台租賃社會化租賃住房。同時,《方案》提出打通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房通道。安居型商品房同時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人才銷售,解決具有一定能力購房人群住房保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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