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口譯哥”以約聘人員外派擔任駐美代表處政治組組長,引起了違法和破壞文官制度的爭議一般;因為,約聘人員依法既不能擔任法定主管職務,還須滿足機關確實無人能勝任“執行專門性之業務,或專司技術性研究設計工作”。然而,聯合服務中心的執行長和副執行長的職務內容,均非執行專門性業務或專司技術性研究設計工作,以約聘人員充任應屬違反《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並因“進用私人”而破壞了文官制度。
根據媒體的報道,“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第11任執行長陳政聞、副執行長許乃文26日履新就任,首度主持中心幹部會議”,顯然這兩位約聘人員實質上擁有了主管和副主管的職權,能夠管理具有官職等級的公務人員。具有官職等級的公務人員是“正牌官員”,而約聘人員則是無官職等級且依契約進用的“臨時性人員”,現今約聘人員竟然能夠管理“正牌官員”,說明了正、副執行長都是“大黑官”。
“行政院”一定會辯稱,正、副執行長既不是“法定主管職務”,且也沒有領取主管職務加給,所以並未違法。但問題是,不是法定主管職務卻擁有主管的職權,該等職務就成了“非法的主管職務”,難道這沒有違法與破壞文官制度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