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組織調查實則“罪加一等”。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偉表示,違紀幹部對抗組織調查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不當利益,然而最後不僅逃不掉,還會被加重處分。
在黨紀國法面前,任何對抗組織調查的行為,無異於作繭自縛,“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形式再變終會現形,花樣再多也“過不了關”,只有主動交代問題才是唯一選擇。
坦白從寬才是正確選擇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全黨同志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加強黨性鍛煉,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政治能力,把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作為根本政治擔當,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對黨忠誠就要言行一致。面對組織調查,違紀違法黨員幹部尤其要坦白從寬,尋求組織理解,爭取獲得寬大處理。許多專家一致認為,黨員幹部必須正確對待組織審查,唯有積極配合調查、如實反映情況、主動交代問題,爭取從輕或減輕處分,方為正道。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銀海區福成鎮第一初級中學原校長張文旺夥同他人采取不入賬的方式將開學預收的學生夥食費收入私囊,在主動向組織坦白後,得到“第三種形態”方式處理,最終被給予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心裡的石頭終於落下了!只有主動向組織說清楚,才是唯一的出路,感謝組織給了我改正的機會,讓我在人生路上栽了跟頭還能爬得起來。”接到處分通知書後,張文旺如釋重負。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黨員幹部只有正視錯誤,主動交代問題,誠懇悔罪才能換來內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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