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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月9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市場監管總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國家網信辦、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中評社 李子寧攝) |
四是明確經營者應當接受消費者協會的監督。消費者協會可以通過提出改進意見或者指導談話督促有關經營者、行業組織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為解決消費投訴,消費者協會開展調查時,可以約請有關經營者到場陳述事實意見、提供證據資料等,經營者在這些方面應當積極配合。
五是規定有關行政部門經消費者和經營者同意,可以依法將投訴委托消費者協會調解。消費者協會接受委托調解,將有利於緩解行政部門投訴處理壓力,將更多力量用於監管執法;同時,可以充分發揮消費者協會聯繫廣泛、密切的優勢,為消費者提供更加簡便、成本更低的調解服務,有效化解糾紛。除傳統的消協組織、維權站點線下調解外,今年3月15日,全國消協智慧315平台上線試運行,為消費糾紛的和解、調解提供了新渠道。
下一步,全國消協組織將做好《條例》的宣傳者、踐行者、推動者、維護者,發揮好消法和《條例》賦予的法定職責和作用,凝聚全社會的合力,共同維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