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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司長黃心宇(中評社 李子寧攝) |
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記者 李子寧)國家衛生健康委1月12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有關情況,並回答媒體提問。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司長黃心宇表示,國家醫保局也高度重視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的建設工作,按照“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要求,指導地方從四方面落實有關工作。未來將進一步支持醫保基金向縣域內醫共體和縣域內基層醫療機構傾斜,提高縣域內疑難重症診治能力,促進基層醫療機構提供更多的醫療服務,提高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有記者提問,根據《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全國都在推行DRG/DIP支付方式改革,那麼如何在緊密型縣域醫共體中開展支付方式改革以及如何對其進行醫保付費呢?
黃心宇表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的建設工作,是當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對提升基層衛生服務能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利的醫療服務,具有很重要的意義。國家醫保局也高度重視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的建設工作,按照“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要求,指導地方落實有關工作。主要有四個方面:
第一,對醫共體實行總額付費,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對於緊密型的縣域醫共體,醫保基金以醫共體的整體作為對象,購買更加高效的醫療服務,促進醫共體內部不同級別、類型的醫療機構分工協作。具體來說,統籌地區是以年度基金支出預算為基礎,結合醫共體各醫療機構既往的歷史費用數據,綜合考慮醫共體功能定位、服務數量和質量等因素,合理確定緊密型醫共體的年度總額預算指標。
第二,加強監督考核,確保醫保基金在醫共體內部規範使用。各級醫保部門切實履行好醫保基金的使用監管責任,不是簡單的一包了之。對於醫共體的考核,不僅包括醫療服務的質量、醫療費用、參保人員滿意度等常規方面,更要突出縣域內就診率、基層就診率等體現分級診療的指標和成效,要細化考核評價的指標和評價標準,考核結果與年終醫保費用清算相掛鈎,切實管好用好醫保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