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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接受質詢。(中評社 俞敦平攝) |
林思銘進一步質疑“行政院”對立法程序的干預,指出“立法院”的立法過程已經經過多次協商和公聽會,但卓榮泰卻對這些程序提出質疑,這明顯違反了權力分立的原則。他強調,根據大法官會議解釋,“國會”行使立法權的程序屬於“國會”自律的範疇,“行政院”無權干涉。卓榮泰則一直強調在審查法案的過程中有種種瑕疵。
此外,林思銘還提到,卓榮泰認為賴情德進行“國情報告”違反“憲法”,他對此表示反對。他指出,根據“憲法”規定,“總統”有義務向“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批評卓榮泰對“憲法”的理解有誤,但卓榮泰堅持賴清德可赴“立院”但出席與否是由賴清德決定。
最後,林思銘強調,“行政院”的覆議理由缺乏具體的違規證據,並呼籲卓榮泰尊重“立法院”的立法程序和民意,放下黨派立場,真正以全台人民的利益為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