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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媒體到現場採訪。(中評社 俞敦平攝) |
至於院版和國民黨團提出的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的異同,唐鳳指出,葛如鈞提出的版本與院版有兩處不同。葛如鈞希望主管機關能定期調查電子線上的使用方式並每年公布,這是一個積極的建議,“數位部”已經開始進行這項調查。第二個差異在於預算編列的時間周期,葛如鈞的版本設定為一年,而院版則為三年。
至於出差費用過多被質疑的部分。唐鳳表示,國際會議,特別是與資訊安全相關的會議,通常需要實體出席。例如,“數位部次長”闕河鳴最近參加了在捷克舉行的一場資安會議。唐鳳強調,這些會議對於國際合作至關重要,因此有必要編列預算以支持這些實體會議。當然,如果可能的話,會優先考慮使用視訊會議。
最後,關於打擊詐騙的專法進度,唐鳳表示,“數位部”已向“經濟部”提出申請,希望成為網路廣告平台業的主管機關。這將涵蓋在線廣告的各種義務,包括KYC(企業確認客戶身份的程序)和廣告商在台灣的落地等。這些措施將由“內政部”統籌後提出院版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