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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中評社台北5月29日電(記者 張穎齊)“立法院”28日下午5點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等“國會”改革五法,晚間11點三讀通過《刑法》刑事處罰。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長”韓國瑜近29日0點宣布院會結束,突然要求所有“立委”31日總質詢時穿西裝。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在議場外受訪,繼續開槓。
“立法院”改革五法”修正案涉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五部法規。實際內容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制定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以及“立法院”人事同意權。其中藐視“國會”罪、又分別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當中訂定“行政處罰”,以及另外在《刑法》當中訂定“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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