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安鳳德表示,北京是國家金融管理中心,是金融監管部門、重要金融基礎設施、主要金融機構總部的承載地,2020年北京市金融機構資產總量超過150萬億元,占全國一半以上,金融業成為首都經濟的第一大支柱產業。設立北京金融法院,對服務保障國家金融戰略實施、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據安鳳德介紹,目前,在京註冊的法人金融機構達到832家,金融發展和創新引發大量疑難、複雜、新類型金融糾紛進入訴訟領域。設立北京金融法院,對金融案件進行集中管轄,有利於進一步優化金融審判資源配置,提升金融案件審判的專業化水平,促進法律適用統一,不斷完善金融治理和監管制度體系,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同時,安鳳德表示,近年來,北京大力推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推動金融業深度融入國際市場,金融市場對外開放逐步擴大,金融創新領域國際合作日益深化。設立北京金融法院,有利於集中力量打造我國金融司法品牌,向國際宣揚和確立我國金融司法理念和裁判規則,保護我國主權利益和商業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