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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回應美國有關制裁(圖片來自中聯辦網站) |
八、美國及其盟友就《香港國安法》制裁香港
自《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以來,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包括英、澳、加、新西蘭及歐盟等相繼推出“制裁”措施,例如停止向香港出口警用設備、不再向香港出口軍民兩用敏感性技術、不再認證香港繼續享有特殊待遇、提高對香港的旅遊警示、停止雙邊引渡條約等。相較其他國家,美國的制裁更為惡劣。8月,美國財政部周五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員,其中四名中國涉港官員、七名是香港政府官員。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回應,被美國列入制裁名單,恰說明他為國家、為香港做了應該做的事情,他在國外沒有一分錢資產,搞“制裁”是白費勁。林鄭月娥表示,並不害怕美國對其制裁,她在美國沒有資產,亦不向往前往美國。11月,美國宣布再多制裁四名中國內地和香港官員,當時的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則以“野蠻行徑”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