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續說,警方一定是就事件本身會否出現暴力或違反公共安全的情況,才決定是否批出不反對通知書,重申樂意配合和平集會,但當有相當大風險出現暴力的時候,警方必須作出預防措施。
記者採訪宜與警方配合
區志光表示,目前暴力事件已進入惡性循環、持久不息,過去5個月不斷升級,暴徒為逃避刑責蒙面,令警方搜證和檢控非常困難,受害的是守法的香港人、小本經營的小商戶、面臨裁員的基層市民,以及心存僥倖但被捕、自毀前程的年輕人。
民建聯議員梁志祥提到有警員在施放催淚彈後,要求記者除下面罩,令獲豁免權的人士受傷害。區志光回應說,記者在現場採訪使用蒙面物品保護人身安全屬有合理辯解,“剛才議員講的是執行情況,執行情況永遠可以做得更好,雙方面有諒解和配合會做得好些。”
(來源:文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