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下發《福建省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加強掃黑除惡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線索同步移送、案情同步會商、案件同步辦理等“三個同步”協作配合機制。對專項鬥爭以來查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惡勢力集團和惡勢力團夥犯罪案件,逐案篩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對已經偵查終結的黑惡勢力犯罪、“黃賭毒”犯罪、破壞生態環境犯罪案件,與公安機關認真會商、逐一見底;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和腐敗問題長期、深度交織的複雜案件,以及脫貧攻堅領域涉黑涉惡腐敗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調查。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