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體系。人才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的個稅政策體系將對我國的發展具有積極作用。一方面,個稅將進一步強化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適當擴大人力資本費用扣除範圍及力度,增強對於人力資本的減稅優惠力度,構建公平合理的人力資本課稅制度,激發創新活力,提高我國整體稅制和稅收環境對人才的吸引能力;另一方面,適當增加對境外高端人才的個稅優惠,通過合理降低稅率、加大扣除範圍、加快稅收退還等多種形式和手段提高對高端人才的稅收扶持力度,在國際人才市場中形成具有競爭力的吸引人才“強磁場”。此外,還應考慮境內外高端人才稅收的公平性問題,充分調動境內外高端人才的積極性,結合國家發展戰略,有導向性地向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引流,為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人力支撐,不斷服務於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全面發揮稅收對人力資本的激勵作用。同時,還需要關注到,通過落實法定的形式給予人才稅收優惠激勵比通過財政返還的方式更好,因為後者有可能會引致地方財力競爭,加劇了地方財政收入差距產生的虹吸效應。
第五,強化稅收收入分配功能。“十四五”期間,通過調整累進稅率級距和邊際稅率、擴大綜合收入範圍、完善並擴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對捐贈支出給予更多政策傾斜等方式,完善居民個人收入分配調節稅收制度,促進稅制改革向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目標繼續邁進。同時,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建立健全個人收入信息系統,清理“灰色收入”,嚴厲打擊稅收違法行為,確保個稅“應收盡收”,進一步提升征管效能及稅收便利度。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李旭紅(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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