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區監委對海濤及重要關係人進行反洗錢調查,依法查封、凍結其涉案房產、銀行賬戶、理財產品等資產,在經濟上使其“斷血”,有效擠壓其境外生存空間。
最終,海濤選擇回國投案,並於今年1月向北京市紀委監委發來回國投案書。
“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組織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能夠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組織優勢,協調各部門積極履行反腐敗國際合作相關職責,工作機制更加順暢,能夠形成更大合力。”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張磊說,這體現了監察體制改革之後,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協調追逃追贓工作的制度優勢。
打破行賄外逃人員脫罪美夢
“本人叫錢建芬,我自願回來向雨花台區監委投案……”5月17日,江蘇省南京市祿口機場,在雨花台區監委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錢建芬提交了手寫的投案自首聲明。
錢建芬原是江蘇省無錫融海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為感謝無錫市某司法機關負責人在相關破產重組案件中為其公司提供幫助,錢建芬送給其錢款,涉嫌行賄罪。2019年7月,在江蘇省紀委監委對相關問題開展前期摸排時,錢建芬出逃。
2020年初召開的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要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對巨額行賄、多次行賄的嚴肅處置,堅決斬斷“圍獵”和甘於被“圍獵”的利益鏈,堅決破除權錢交易的關係網。
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是深化標本兼治,打擊腐敗行為的有效措施。作為反腐敗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追逃追贓工作也堅持受賄行賄外逃人員一起追,形成有力震懾,不讓任何一方逃脫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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