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8日電/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端在《明報》撰文表示:紀念《基本法》頒布30周年,相關的文章和報道不少。比較吸引眼球的,是有關是否及如何修改基本法的爭論。但在本人看來,以下3方面的問題更有現實針對性:其一,在“修例風波”的背景下,紀念基本法頒布30周年有什麼特殊作用?其二,在香港需要尋求共識再出發的形勢下,是否適宜提出討論極具爭議的修改基本法問題?其三,9月立法會選舉的結果,對修改基本法會產生什麼影響?筆者的基本看法有3點:一是今天討論基本法問題最重要的現實意義,是解決“香港再出發”需沿著基本法規定的軌道前行的問題;二是當前問題的癥結是如何堅守基本法所體現的“一國兩制”初心,修改基本法之議即使有道理也有些“不合時宜”;三是如果立法會選舉泛民議席過半,全面癱瘓特區政府的管治,通過修改基本法保障一國兩制方針繼續貫徹落實的問題將會突顯。
中央強調堅守“一國兩制”事業初心
去年發生的修例風波,導致香港社會出現嚴重分裂和對立,對香港的法治、經濟、民生以至特區政府的管治和香港的一國兩制實踐,造成巨大衝擊。在新的一年里,香港需要痛定思痛,打破僵局,尋求共識,重新振作“再出發”。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今年1月15日在中聯辦新春酒會上的致辭中,表達了中央對“香港再出發”的希望。
那麼,香港應該如何“再出發”?駱惠寧在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之際發表文章〈堅守“一國兩制”事業初心 堅持依照憲法和基本法治港〉,表達了中央的態度:勿忘初心,沿著基本法規定的軌道“再出發”。
一國兩制事業的初心是什麼?就是基本法序言所說“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十八大報告將之進一步概括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這個初心,既是一國兩制實踐所秉持的根本宗旨,也是基本法的立法目的,貫穿於基本法的起草過程,落實在基本法的各項制度安排之中。
筆者認為,中央在推動香港“再出發”的時候,強調堅守基本法所體現的一國兩制初心,至少有3方面的考慮:
其一,基本法中所體現的一國兩制初心,是香港社會的最大公約數,是香港最多人能夠接受的共識基礎,能夠對香港社會產生無可替代的感召、化解和凝聚人心的作用。
其二,面對修例風波給一國兩制實踐帶來的各種困難和挑戰,中央強調堅守一國兩制事業初心,就是要表明,中央堅定《憲法》和基本法制度自信,不為一時之曲折而動搖,不為外部之干擾而迷惘。
其三,修例風波不僅發生了大量嚴重觸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行為,而且所謂“攬炒”嚴重傷害了香港的繁榮穩定,基本法所體現的一國兩制初心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和挑戰。中央強調堅守基本法中所體現的一國兩制初心,表明中央將會從兩方面推動香港“再出發”:一方面,堅守原則底線,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另一方面,通過發展來帶動解決經濟民生的深層次問題,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這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
修改基本法 即使有理也“不合時宜”
在紀念基本法頒布30周年的文章和報道中,有些人提出了修改基本法的問題。不能否認的是,這一類的意見並非沒有道理。一方面,我們國家的憲法已經5次修訂,頒布了30年的香港基本法沒有理由不可以適時修改。另一方面,香港的一國兩制實踐中已經出現的一些問題,可能需要從修改基本法的層面予以解決,如有學者提出的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問題,“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定義問題,將立法會議員參選資格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納入基本法的問題等。
不過,在香港需要尋求共識“再出發”的背景下,將修改基本法的議題提上議事日程,可能有些“不合時宜”。
其一,香港當前問題的癥結所在並非在修改基本法,而是如何堅守基本法所體現的一國兩制初心,保障基本法全面準確實施的問題。
其二,修改基本法是極具爭議的問題,香港社會的嚴重撕裂並未彌合,社會對立仍在持續,這時再引發全社會新的爭議和對立,恐怕是香港難以承受之重。
立會選舉結果 影響修改基本法問題
對於今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香港社會最關注的是泛民可能取得過半議席對香港政治格局的衝擊,但卻不太留意這種結果可能對修改基本法帶來重要影響。不能不看到的是,公民黨已經公開宣布,如果泛民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而港府在今年10月的《施政報告》未有回應“五大訴求”,定會否決所有政府議案、撥款申請。顯然,倘若今年的立法會選舉泛民議席真的過半,特區政府的管治將會面臨全面癱瘓的危機,香港的一國兩制實踐可能難以前行。對此,對香港負有憲制管治責任的中央怎麼可能袖手旁觀?國家制定香港基本法的目的,就是要通過基本法將一國兩制方針制度化、法律化,確保一國兩制方針貫徹執行。到時,中央可能不得不考慮通過修改基本法保障一國兩制方針繼續貫徹落實。這一點,香港社會不能不察。
(來源:明報,作者系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