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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新款台式洗碗機亮相2019知交會。當日,2019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交易博覽會(簡稱“2019知交會”)在廣州開幕。 |
中評社香港11月28日電/近日,中國出台的《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手段強化保護知識產權。《意見》指出,要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力爭在2022年使權利人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局面明顯改觀。
美國《僑報》11月25日載文《為知識產權撑腰》,文章說,1980年代,中國出台了《專利法》,標志著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正式確立。1990年代,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標准開始向國際接軌。2008年中國制定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中共十八大後,中國先後頒布《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幹意見》等一系列重要政策。目前,中國每年申報的國內專利數量早已趕超美歐,躍居世界第一;中國每年申報的國際專利也躍居世界前列。不過,中國依舊只能稱得上專利大國,而非專利強國。
中國專利技術大而不強,一個很重要原因便是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比如,在歐美等發達國家,一旦企業被判侵權,很可能會面臨傾家蕩產的風險。這些巨額賠償案,也經常轟動輿論,進而讓個人或企業敬畏市場和法律。中國對維權者的懲罰,則多以實際損失、違法所得等為標准,對侵權者而言,這種懲罰無異於隔靴搔癢,難讓它們感到肉疼,也難讓它們長記性。
再者,由於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本身具有隱蔽性、不確定性、因果關系複雜性等特點,這直接導致了維權人舉證難,舉證難又拉長了維權周期。最後,維權行為變成了“為了追回一只雞,而要殺死一頭牛”的尷尬——維權者贏了官司卻輸了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