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9日電/公共服務平台是各級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載體,其顯著特點在於貼近受眾群體、服務內容豐富、覆蓋面較廣,可以直接為個體、企業等提供專業化、基礎性、普惠性以及保障性的綜合服務,將國家和地方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多年來,全國各地從社會實際需求出發,構建了一批規範化運作的公共服務平台,初步完成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此同時,為了進一步提升服務的效益和效率,各地也結合本地區具體情況,積極推進信息化公共服務平台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突出效果。
根據政府投入和市場參與的程度,公共服務平台有不同的運作模式,大體可分為以下三種:政府投入並直接參與運營的主導型發展模式;政府和企業共同投入並組織管理的合作型模式;政府提供資金投入、委托第三方運營管理的市場型模式。雖然各地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選取適合自身需要的運作模式,但在實際工作中依然存在公共服務平台發展狀況不理想甚至成為“擺設”的現象。
這些問題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並非由於運作模式選擇失誤造成的“水土不服”,而是因為一些地方對建設運營公共服務平台的認識存在模糊和偏差。比如,有的地方對自身的角色定位以及在公共服務提供中應發揮的作用認識不足,不同部門各行其是,尚未形成有效的協調溝通機制,使本已十分緊張的公共資源被分散使用,難以產生綜合效益。又如,有的地方只注重平台的前期建設,對後期的市場化運營認識不足,相應的制度保障較為欠缺,難以激發公共服務平台發展的內生動力。這些都導致公共資源難以得到有效利用、發揮應有的作用。
公共服務平台的基本屬性是開放性和共享性,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均等性的公共服務。這就要求在公共服務平台的建設與運營中,政府部門要明確自身的角色和定位,並據此開展相關工作。各地政府要合理界定有關部門的行為邊界,消除各自為政的情況,實現部門間公共服務的相互銜接與協同聯動,重點是加強對不同部門公共資源的整合,形成公共服務的合力;要根據本地發展實際以及社會需求的特點,結合具體部門的任務要求,明確能夠投入的政策資源和公共資源,提出合理的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運營方案;要充分發揮組織、引導、推動和示範作用,進一步理順在平台建設運營過程中各主體之間的關係,明確各主體的職能和作用,引導公共服務平台有序發展。
同時還要看到,公共服務平台的發展離不開市場力量的支持。各地可以探索購買服務、引導扶持、共同負擔等多種方式,以服務內容和運營績效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以績效考核來實現優勝劣汰,基於效率和效益的原則來確定公共資源的配置,進一步激發公共服務平台的發展活力。
總而言之,更好發展公共服務平台,可依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服務群眾、注重實效”的思路來推動,用好政府與市場的合力,既要符合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制度的具體要求,又要在創新實踐中提煉科學成熟的有效做法,完善服務內容、提升服務質量,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最終實現公益性服務和市場化運營的協調統一。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濤(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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