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0日電/近日召開的2020年全國銀行業保險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提出,2020年是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收官之年,要堅決打贏這場戰鬥,使監管工作始終置於嚴密監管之下,並重點提及高風險機構、影子銀行、違法違規搭建的金融集團、網絡借貸等幾個高風險領域。
此前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也提出,今後一段時間仍要堅持強化監管,以防範系統性風險為底線,精准有效防範化解各類風險,確保銀行業和保險業穩健發展。
經濟參考報發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文章表示,得益於近年來的嚴格監管,當前中國銀行業和保險業運行總體平穩,不良貸款率、資本充足率以及流動性比例等關鍵指標均處在合理區間,重點領域的金融風險也得到了有效控制,比如影子銀行規模三年來持續收縮,不合規網貸機構大範圍良性退出,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逐步化解等。但也要清楚地認識到,未來風險形勢依舊複雜,國內外多領域都存在不確定性,面對金融市場隨時可能出現的“黑天鵝”和“灰犀牛”,監管機構必須謹慎對待,妥善處理。
文章分析,在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和推動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背景下,不難發現,今年銀保監會監管的重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有效處置各類高風險金融機構,特別是重點金融控股集團風險和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採取多種方式精准化解風險;二是有序化解影子銀行風險,對影子銀行業務實施一致性、穿透式、全覆蓋監管,防止資金脫實向虛;三是持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壓實各方責任,提早監控、及時清理;四是加強重點領域的風險防控能力,比如建立房地產市場金融監管體系,做好銀行及保險機構的壓力測試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等。
除了高風險機構、影子銀行、違法違規搭建的金融集團、網絡借貸等幾個高風險領域,金融科技也被銀保監會納入重點監管範圍。金融科技作為近年來發展最快、最引人注目的金融產物,一方面提升了金融服務的效率和覆蓋面,另一方面也帶來新的監管問題。據了解,有些金融科技公司是由原來的P2P網絡平台轉變而來,有些金融科技公司和新興金融業務披著金融科技、大數據的外衣從事非法金融活動,比如利用虛構的交易背景套取信貸資金,誘導客戶貸款後採取非法催收手段,或者非法盜用和買賣用戶信息,構成不當得利。
監管制度要跟上科技發展的步伐,及時發現問題,彌補短板。對於當前的金融科技公司及新興金融業務和業態,需要督促銀行和保險公司對相關合作機構建立合理的准入、評估和退出機制,擬定限制性行為清單,加強對合作機構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如信用風險管控和資金用途合規性審查等方面,並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制定應急預案。
文章指出,當前,中國經濟正在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經濟的高質量發展離不開金融的高質量發展,銀行業和保險業作為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穩定性和高質量發展能力更是監管的重中之重。在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收官之年,銀行業和保險業要率先加強風險防控,有效化解重點領域的存量和增量風險,築牢風險防火墻,防止金融風險的交叉傳染,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為金融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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