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8日電/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近日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草案)》。其中,欠繳稅費、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騙取社會保險或者優待、妨礙正常公共交通秩序以及醫療秩序等行為被依法處理的信息將納入失信信息管理。
目前廣州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已經初步建立,歸集了10多億條公共信用信息,涉及300多萬法人、非法人組織和3000多萬自然人,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亟待完善,例如,信息歸集、披露和使用程序還不夠規範、信用獎懲措施的法律依據不足、信息主體的救濟機制還不夠健全等。
新華社報道,根據草案,廣州將打造覆蓋全面、統一、透明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草案明確,建立覆蓋全面、穩定、統一且唯一的公共信用代碼一碼制度。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以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作為關聯匹配信用信息的唯一標識;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作為關聯匹配信用信息的唯一標識。
在信用廣州網上可以根據代碼查詢企業、重點人群、社會組織和事業單位的信用信息,其中重點人群包括:執業註冊會計師、律師、保險從業人員、公證員、註冊監理師、司法鑒定人等。
針對社會上出現的高鐵霸座、欠繳稅費等熱點問題,草案也有詳細規定,將眾多不良行為納入失信信息,主要包括:拒不執行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傚法律文書,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無正當理由欠繳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費,數額較大,經催告後超過6個月仍未繳納的;欠繳稅款、社會保險費、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乘車、霸佔他人座位等妨礙公共交通秩序或者影響安全行駛的;符合出院或者轉診標準無正當理由滯留醫療機構、影響正常醫療秩序等行為的;參加國家、省或者本市組織的統一考試作弊的;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優待等待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