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公共小巴行業及客車行業長期面對司機短缺問題,政府於今年七月推出“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公共小巴/客車行業”(“運輸業計劃”),適度容許公共小巴/客車行業申請輸入司機,配額上限為1700個。在“運輸業計劃”下,輸入勞工的工資必須不少於本地相關職位的每月工資中位數,而輸入勞工的配額只佔有關行業人力資源缺口約一半,目的是希望在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的前提下,適度容許相關行業申請輸入勞工。
孫玉菡表示,運輸署與相關運輸業界及勞工代表早前已成立持份者諮詢小組,聽取有關持份者對“運輸業計劃”實施的意見。運輸署會繼續與諮詢小組保持溝通,密切監察“運輸業計劃”的實施情況。
根據《僱員再培訓條例》(第423章)(條例),獲准輸入低技術勞工的僱主,須分擔培訓及再培訓本地勞工的費用。聘用輸入勞工的僱主須根據條例繳付僱員再培訓徵款,撥入由僱員再培訓局管理的僱員再培訓基金,用作培訓及再培訓本地工人。徵款金額為每名輸入僱員每月400元(港幣,下同)。僱主須繳付的總額按400元乘以僱傭合約所訂月數計算,以不超過24個月為限。以上徵款安排符合協助再培訓本地工人的政策目標,政府目前未有計劃為個別行業僱主調整有關安排。
孫玉菡表示,勞工處今年九月四日推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優化“補充勞工計劃”的涵蓋範圍及運作,當中包括暫停執行該計劃下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低技術職位一般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為期兩年。“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容許“特別計劃”及“行業計劃”以外其他行業的企業有較大彈性申請輸入勞工。九月四日至十月三十一日,勞工處共收到1 113宗“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申請,涉及申請輸入12745名勞工,當中7 255名勞工屬於過往一般不得輸入勞工的26個職位類別。經核實僱主提交的資料後,申請所屬的職位類別或會作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