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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季燁(中評社 盧哲攝) |
中評社香港7月10日電(記者 盧哲)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季燁近日在第九屆兩岸智庫學術論壇發表論文表示,過去30年兩岸互動的歷程表明,兩岸制度化商談主要面臨著三方面障礙:一是兩岸商談的政治基礎有待夯實;二是兩岸商談成果的監督機制有待釐清;三是兩岸商談議題的可持續性有待拓展。
季燁在論文《從汪辜會談三十年看兩岸制度化協商與談判》中表示,30年前,在兩岸堅持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政治基礎上,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汪道涵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辜振甫在新加坡舉行會談,實現了兩岸雙方首次以受權民間團體名義舉行高層會談,標誌著兩岸關係發展邁出歷史性的重要一步,其創造的歷史價值影響深遠,其蘊含的歷史經驗歷久彌新。
季燁認為,過去30年兩岸互動的歷程表明,兩岸制度化商談主要面臨著以下障礙:第一,兩岸商談的政治基礎有待夯實。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不僅是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談判的政治基礎,也是兩岸主要政黨良性互動的政治基礎,更是2008年以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作為兩岸關係制度化建設的載體,兩岸協議的創制和實施也體現了一個中國的基本法律原則。對此,島內分離主義勢力持矛盾立場:他們一方面對一個中國原則心存排斥,另一方面卻試圖維繫既有的兩岸商談機制和兩岸協議成果。這一錯誤立場延續至今,侵蝕了兩岸協商談判的共同政治基礎,不但使順利恢復運作8年的兩岸兩會機制再度停擺,也影響了兩岸協議實效性的全面發揮,更成為兩岸後續制度化協商談判的最大障礙。
第二,兩岸商談成果的監督機制有待釐清。由於國家認同的差異和政黨鬥爭的需要,兩岸協議在台灣地區的生效進程倍加曲折。從時間維度來看,台灣地區已爆發了關於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兩次“大辯論”,並在“太陽花學運”中提出了所謂“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的訴求。從場域維度來看,兩岸協議的生效進程不僅來自於台灣地區立法機構的“場內”紛爭,也越來越多地需要直面“公投”的“場外”挑戰。然而,所謂“法制化”的訴求難掩其“政治化”的本質。當年一手操弄“太陽花學運”的民進黨上台已近8年,何曾記得所謂“法制化”的承諾?
第三,兩岸商談議題的可持續性有待拓展。兩岸協商談判曾一度標榜“民間性、經濟性、事務性、功能性”。然而,隨著兩岸關係發展的邁向“深水區”,無論是就談判結構還是議題設定而言,“白手套”由厚變薄,兩岸協商談判的官方性、政治性也日益明顯。大陸方面早在1998年就已宣布,願意授權海協會與台灣方面進行政治談判的程序性商談。與祖國大陸相比,台灣當局更需要通過政治對話來解決其在軍事安全、國際活動等問題上的困境。事實上,事務性議題的談判繞不開政治分歧,政治分歧的協商探討完全可以為事務性議題的談判拓展新的空間,兩岸兩會協商談判機制在二者的互動過程中大有可為。
季燁認為,2016年民進黨在台灣地區重新執政以來,拒不接受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導致兩岸聯繫溝通和協商談判機制中斷。在此背景下,大陸方面秉持“兩岸一家親”的理念,更加強調單邊政策驅動,不斷完善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可以預見,隨著大陸自身的發展,大陸對台政策的自主性將更加強化,以我為主將成為大對台政策思維的主導邏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