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5日電/網評:香港扶貧必須完善制度
來源:大公報 作者:楊 堅
特區政府公布《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香港2020年貧窮人口達165.3萬人,較2019年增加16.2萬人,貧窮率達23.6%,二者均為2009年有紀錄以來最高。2020年在特區政府提供恒常現金等政策的介入後,貧窮人口降至55.4萬,貧窮率降至7.9%。僅僅看這兩方面數據,得出的結論是,第一,新冠肺炎疫情是導致2020年香港經濟嚴重衰退、失業率上升、不少居民收入銳減的禍首,也是造成2020年香港貧窮人口增至有紀錄最高的主要原因;第二,特區政府紓緩香港居民尤其基層居民困難的政策措施對於減貧是明顯有效的。
認清大市場小政府缺陷
2013年特區政府首次設立官方貧窮線,訂在住戶收入中位數的50%。是年,政府公布《2012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當時,社會上有一種意見稱,既然政府制定了貧窮線,那麼,政府只要向處於官方貧窮線以下的居民再派148億港元,就能消除貧窮人口。當時,政府的回應是,官方制定的貧窮線不是“扶貧線”,理由是如果以公帑來資助脫貧,那麼,低收入人士就會減少工作誘因,從而,需要政府以公帑來填補的低收入居民與貧窮線之間的差額將越來越多。
“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這樣的道理是對的。問題是,政府制定的貧窮線如果不被用來作為扶貧的目標,何必多此一舉?政府制定貧窮線,便是承認此線及以下的居民是貧窮人口。簡單地以公帑相助,當然不足取。但是,政府在鼓勵這些低收入居民就業上,是否做得足夠?
政府對在職低收入人口提供了交通津貼。但是,前提是低收入居民必須找到工作。至今,香港的經濟制度仍是大市場小政府,政府無法直接向低收入居民提供就業崗位。另一方面,香港市場主體是中小企業,無力為低收入居民提供足以讓他們脫貧的就業機會。公私兩方面不足以向低收入居民“授之以漁”,唯有政府動用公帑“授之以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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