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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新聞自由不可用來對抗國安法
http://www.crntt.hk   2021-06-23 00:14:33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中評社 段曉魯攝)
  中評社香港6月23日電(記者 段曉魯)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6月22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她表示,香港頒佈實施《香港國安法》以來多次強調特區政府必定會有法必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會讓這一條如此重要的法律形同虛設。一般的新聞工作是不會觸犯到《香港國安法》,請香港媒體放心。但如有意圖、有組織、有煽動去顛覆特區政府,按照《香港國安法》依法處置。

  對於傳聞《蘋果日報》將停刊,林鄭指出,案件因國安法進入司法程序,不會作出評論。對於有關人士或機構是否觸犯到《香港國安法》,她表示,警務處或其他執法部門負責搜證、根據法律拘捕涉嫌犯法的人士,最終的檢控決定並不在於警務處,而是在律政司。而律政司是獨立機構,不受行政長官及其他部門干預,確保審判的公正性。

  林鄭亦指出,國安法的執行是維護國家安全,阻嚇亂港分子,令香港長治久安,並不會影響到新聞機構,亦跟打擊新聞自由無關。她強調,不可以用新聞自由作為藉口而觸犯到《香港國安法》。特區政府是一視同仁的,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無論是什麼新聞機構,特區政府都會為他提供在法律之下的適當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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