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0日電/據大公報報道,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禀高等法院,申請青年新政梁頌恒破產。
梁頌恒、游蕙禎2016年當選,法院後裁定兩人宣誓無效,撤銷議員資格。行管會之後入禀向兩人追討每人約93萬元的費用,其中9.5萬元為立法會議員酬金,另外83.4萬元為行管會預支的營運資金。
游蕙禎稱會分期支付,梁頌恒沒有回覆立法會追討款項的要求。行管會遂於18日入禀高院申請梁頌恒破產。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12月2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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