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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次長”梅家樹。(中評社 楊騰凱攝) |
中評社台北1月17日電(記者 楊騰凱)“行政院長”蘇貞昌17日召開“行政院”院會,會中蘇貞昌裁示通過《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以落實“國防”自主。該法立法重點包括,未來“國防”產業的關鍵零組件,原則上原料不能來自大陸、香港及澳門。不過,“國防部次長”梅家樹向媒體表示,該規定還是有彈性,若有特殊需要,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就不在此限。
“行政院”17日舉行院會並於會後召開院會後記者會,記者會由“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主持,與會官員包括“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交通部次長”祁文中、“國防部次長”梅家樹。“國防部”在院會中提出《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行政院長”蘇貞昌最後裁示通過,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國防部”簡報指出,《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立法目的為,兼顧國防安全與經濟發展需求,結合政府資源與民間力量,共同發展國防相關產業。
立法重點共有8項:
一、律定軍品分類及廠商分級原則
二、落實廠商資訊安全管控
三、推動符合國外原廠認證制度
四、促進工業合作及產業合作
五、鼓勵產學研合作
六、律定研發獎勵補助措施
七、關鍵零組件原料非來自陸港澳原則
八、精進軍品採購流程
媒體提問,該法有提到要吸引廠商投入擴大市場規模,要如何提供補助?如何引導廠商?關鍵零組件原則排除陸港澳來源,假如有一些組件是台商在大陸生產,是不是會被排除掉?晶片是不是完全不能用大陸提供的組件?
梅家樹回答,獎勵包括捐補助或是資金技術的投資或授權、優先採購軍品或辦理融資優惠利率,獎勵時機對象及條件,後續“國防部”將會同各部會訂定,並於本法施行後1年內制定,至於陸港澳部分,這次條例也訂定了,如果因為後續特殊需要,可以在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後就不在此限,保留將來的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