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7日電/據證券日報報導,8月1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個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加快建立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為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提出,深入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綜合施策、精準發力,完善和落實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積極生育支持措施。
《意見》明確,在強化住房、稅收等支持措施層面,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精準實施購房租房傾斜政策。
多位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分析人士認為,《意見》對於後續各地對三孩家庭住房方面的政策梳理及推進等有積極作用。
進一步推進租購同權
《意見》提出,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進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對促進積極生育的支持措施,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優化公租房輪候與配租規則,將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對符合條件且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可直接組織選房;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對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根據房源情況及時調換。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租房是為了配置給城鎮常住人口且低收入困難家庭的,其特點是租金低、戶型小(一般在60平方米以內),配置時考核的主要是家庭收入是否低於城鎮家庭可支配收入,此次政策突破了此前公租房的規定。
李宇嘉介紹,根據《意見》內容,一方面將家庭人數及構成加入了公租房分配規則及考核指標,即有未成年人口,特別是兩個及以上未成年人口的,將優先配置。另一方面,對於公租房稍大戶型,優先配置給多胎家庭,政策的目的就是發揮公租房低租金、配套優的優勢,降低居住成本,提高居民在生育、養育和教育方面的可支配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