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目前的管治班子是從英國人手上接管過來的,很多對公務員的制度,以及過去制定對各種行業的政策,有些已不適合當今的需要,成為窠臼和桎梏。實行“一國兩制”以後,發展路徑和過去大不相同。應對不適合現時形勢的一些規章制度進行修改或重新制定。特首要帶頭出動,當然也不能隨便改,須謹慎思考,面對著整個立法會議員的質詢和監督。
第二,新任特首要具備非常出眾的政治才能和高超的政治技巧。基本法賦予了特首很大的權力,在新選舉制落實之後,受西方勢力贍養的反對派已經被清除,特首要專注發展香港經濟民生,準確把握香港定位,帶領香港革新。香港實行的是資本主義制度,有很多不同利益團體需要平衡,新特首亦應該處理好不同團體的訴求,解決好他們之間的利益矛盾與衝突。
第三,主觀願望當然是希望特首及其管治團隊的各個部門負責人,既是專才,亦是政治家。需要強調的是,整個管治隊伍須拋棄“打工”心態,他們是為香港做出貢獻的,亦是要書寫香港歷史的,必須要具備“有擔當、敢擔當、能擔當”的精氣神,且敢於試、敢於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