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9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民以食為天。糧食生產出來以後,如何順暢實現從田間到餐桌、從產區到銷區、從工廠到超市?這個過程就是糧食流通,涉及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加工以及銷售等各個環節。日前,修訂後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發布,自今年4月15日起施行。4月8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了《條例》出台的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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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流通環節有多重要?會上介紹,近幾年中國每年生產的糧食超過1.3萬億斤,其中70%通過糧食流通進入到消費領域,總數量超過9000億斤。
據了解,《條例》是2004年制定的,2013年、2016年分別對部分條款做了一些修訂。“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特別是隨著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糧食流通領域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長黃禕介紹,《條例》的本次修訂有多方面的考慮。
黃禕說,糧食經營主體、經營方式日益多元化;政策性糧食流通管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些地方出現了糧食污染、變質等問題;流通環節糧食損失損耗的問題比較突出等,都需要通過完善制度規範進行綜合治理,建立長效機制。
以人人都關心的糧食質量問題來說,質量好壞,直接關係“舌尖上的安全”。影響糧食質量的既有土壤、水源、氣候等因素,也有種子、化肥、農藥等因素,還有儲存、加工、運輸等流通環節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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