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特別指出,山西小回溝煤業有限公司小回溝礦井300萬噸/年新建工程變更項目較為典型,該項目未落實環評批覆要求,擅自將原煤破碎篩分系統設置的布袋幹式除塵系統變更為濕式風機除塵系統,將矸石井下充填變更為承包給山西鑫泰建築公司建築有限公司處理,將礦井水處理站規模為7200立方米/天變更為576立方米/天,既未按照項目發生重大變動重新報批環評文件進行處理,也未在驗收中予以說明,但卻在2019年9月23日通過自主驗收。
山西一項目未檢投產長期未整改到位
生態環境部表示,檢查查出部分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落實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不足,“重事前、輕事中事後”的現象依然存在,未對建設項目設計、施工、驗收、投產或使用中落實環保“三同時”及各項環境管理規定情況認真逐一開展監督檢查,違法行為查處不及時、不到位問題大量存在。
生態環境部透露,盛虹煉化(連雲港)有限公司煉化一體化項目、中委廣東石化2000萬噸/年重油加工工程、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萬噸/年煉化一體化項目、金沙江上游巴塘水電站、中國石油雲南1000萬噸/年煉油項目優化調整(中國石油-沙特阿美合資雲南1300萬噸/年煉油項目)4個項目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平均每月檢查一次,但環評文件及批覆要求不落實問題依然存在。
生態環境部透露,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硫煤清潔利用油化電熱一體化示範項目自2017年起長期存在“未驗投產”行為,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至今未依法督促建設單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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