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立法會要提高參政議政能力。這些年來,立法會變成了戰場,由於攬炒派議員頻頻挑起“戰端”,建制派議員不得不被動應戰,久而久之,大家都陷於政治爭鬥的漩渦,這從客觀上造成了全體議員荒廢了主業,議政能力整體下滑是不爭的事實。下一步,議員應回歸職能定位。審議議案,要能提出建設性意見;監督政府,要能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如此,才能做到理性制衡、有效配合,行政和立法機關共同努力,為市民謀福祉,為香港謀未來。
人大“修法”落實“愛國者治港”,為香港走出困局創造了有利條件;提高香港特區的管治效能,還要靠所有治港者共同努力,任重而道遠,不可須臾懈怠!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