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新時期要實現長三角地區高質量一體化發展,須培育經濟增長的新動能,最根本在於創新驅動。構建長三角區域創新共同體有助於激發科技創新活力,提升創新體系效能,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勁的內生動力。
構建區域創新共同體面臨的阻力和障礙
一是科技創新要素流動存在瓶頸。由於行政壁壘、部門分割、地方利益保護等現實約束,長三角在推動科技創新要素的跨區域流動方面受到制約,嚴重阻礙了科技創新生產要素在地區間合理配置,造成科技創新資源的浪費。
二是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缺失。長三角企業在科技創新過程中,過於依賴對國外引進技術的跟蹤和模仿,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缺乏足夠重視。此外,企業與技術創新體制中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協作機制尚不健全,在新產品的研製、開發與生產之間,普遍缺乏健全、高效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導致科技創新投入很大,但是其體系目標和行為脫離產業創新的基礎要求,企業科技創新缺乏持久動力。
三是區域協調機制不夠順暢。長三角區域合作不斷走向縱深,但跨區域協調機制設計尚不健全,在資源調動力、執行力度、法律法規約束力上較為薄弱。
構建區域創新共同體的對策建議
第一,聯合提升原始創新能力。長三角應逐步建立起面向全球的“科技創新雷達矩陣”,動態、及時搜索辨析未來產業重大原創性突破的研發熱點、競爭焦點、發展重點。聯合向有關部門和單位爭取承擔一批科技創新重大專項,爭取支持長三角相關高校建設若干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等,特別是營造能使科研人員潛心研究、敢於“十年磨一劍”的氛圍,減少各種不必要的評比和考核指標,建立起科學合理的原始創新評價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