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0日電/明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法和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將正式實施。在今天(30日)舉行的全國商務工作會議上,商務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確立了新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具有里程碑意義。
商務部外資司司長 宗長青:新的外商投資法取代老的“外資三法”,對外商投資准入、促進、保護、管理等作出了系統的、統一的規定,成為外資領域新的基礎性法律。
宗長青表示,新的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更好地保障內外資企業規制統一、公平競爭;全面回應了外資企業關切,加強外商投資促進,加大外商合法權益特別是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以法治手段解決長期困擾外資企業的痛點難點問題。
商務部外資司司長 宗長青: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以法律法規形式確立了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等不再實行審批、備案管理,實行“非禁即入”,同時建立與更高開放水平相適應的信息報告等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建立外商投資服務體系,外資領域“放管服”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十分有利於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來源:央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