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廣東省佛山市規劃局原副局長胡後泉受賄案宣判,退休6年的胡後泉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胡後泉在退休後仍收受在職期間服務對象的錢物,是典型的‘退休前辦事、退休後收錢’,妄圖規避紀律和法律制裁。”佛山市紀委監委負責人說,嚴肅查辦胡後泉彰顯了紀律法律的權威,也再次宣示退休絕不等於“平安著陸”,反腐從不存在“既往不咎”。
以為沒人監督,從而目無法紀
在有的人看來,退休即意味著“平安著陸”。一些問題官員甚至天真地認為,“退了退了,一退就了”,只要在位時沒有露出馬腳,退休後便可萬事大吉。
退休後以受賄罪獲刑13年的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監察總隊原副巡視員王世坤曾坦言:“有段時間,海南海洋與漁業系統有多名幹部落馬,我心里其實很清楚自己有問題,但我那時以為,退休了就安全了,沒想到最終還是沒能逃脫……”
更有甚者,以為退休後組織上不僅不會追究在任時的問題,對於退休後的行為也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從而放鬆要求,甚至目無法紀、變本加厲。“發揮餘熱”和“權力期權化”現象,便是這種心態的集中體現。
以“發揮餘熱”為例,一些退休官員以為自己離開了官場,誰也管不著,在依然膨脹的私欲驅使下,利用退休後的影響力謀取利益,甚至幹涉幹擾當地或原單位的有關決策。
據報道,有學者對諸多腐敗案例研究發現,在工作過程中,有許多在職官員就是因為礙於“老領導”“老上司”的情面,才做出一些事與願違的事情來。也有一些領導幹部喜歡提拔心腹,目的就是為了退休後下海經商,可在行政審批、項目立項、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得到這些“老部下”的關照,獲得更大的利益。
“退休後失去了權力,讓一些官員有點無所適從,這種落差往往是造成官員退休後變本加厲搞腐敗的心理因素之一,但主要還是‘退休後不受監督’的僥幸心理作祟。”一名退休幹部分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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