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幸媛憶述,她2008年接掌陸委會後,首先就將陸配政策列為優先議題,當年在推動陸配權益改革的時候,就是希望能將陸配權益比照其他外籍配偶,消除陸配歧視的問題。外配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年限是4年,當時陸委會也是希望朝4年的方向努力。但因為“立法院”有很多的反對聲音,最後是將8年縮短到6年。因此對於現在有“立委”提案縮短年限,她個人樂見其成。
賴幸媛說,當年陸委會開始研擬關於陸配工作權、身分證權、財產權等多項權益改革。當時陸配朋友們格外重視工作權,陸委會在推動的過程獲得許多從事移民工作的NGO支持,只要陸配循管道獲得婚姻認證就應該要有工作權,不必再申請許可、不必等待,即可在台工作。因為陸配工作權關係到27萬個台灣家庭的生存權,這個改革她當年做到了,期待不久的將來,在台陸配的權益還能更進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