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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賬本”更陽光 財政政策更有為
http://www.crntt.hk   2020-08-25 13:30:34
 

  “《條例》為進一步落實預算法、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提供了實際操作的‘路線圖’。全口徑預算管理、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管理、預算信息公開、預算績效管理等有了更加細致的操作指南,從而促進財稅體制改革,推動現代財政制度完善。”楊志勇說。

  信息公開力度加大

  此次修訂《條例》,在進一步明確政府預算收支範圍和編制內容、規範部門預算管理等諸多方面,均對預算法有關規定進行了細化,作出重要規定。

  《條例》對預算編製作了細化規定。比如,明確財政部於每年6月15日前部署編制下一年度預算草案的具體事項,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於每年6月30日前部署本行政區域編制下一年度預算草案的具體事項。司法部、財政部負責人表示,這些規定有利於更好地規範預算編制,確保預算編制工作順利進行。

  實行部門預算管理,是上世紀90年代末以來我國為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推出的一項重大改革。《條例》統一了部門預算管理口徑,按照全口徑預算管理要求,規定各部門預算應當反映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給本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的所有預算資金。同時,明確部門預算收支範圍、完善項目支出管理方式。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從多個方面細化了預算法關於預算公開的內容。比如,細化轉移支付公開內容,規定一般性轉移支付向社會公開應當細化到地區;專項轉移支付向社會公開應當細化到地區和項目;明確政府債務、機關運行經費、政府採購、財政專戶資金等需要按規定向社會公開,細化部門及所屬單位預算、決算公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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