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濟南中院堅持以市場化方式破解衝突。在破產程序開始前,協調政府先行收購全部金融債權,有效化解了職工債權和抵押債權的衝突。在破產審判期間,指導管理人依法將企業租賃合同改為不定期合同,不僅增加了企業收益,也解決了租賃合同導致破產財產拍賣成交困難的問題。在政府收回破產企業國有劃撥土地後,積極動員國有企業參與競拍國有劃撥土地上的建築物,確保房地所有權人一致,有效避免了房地產權屬不一導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的難題。
2018年12月,經過4年艱苦努力,濟南中院成功審結了上述7家市屬國有困難企業破產案件。此系列案件共清理關聯“僵屍企業”21戶,清理債務74.75億元,安置職工2萬多人,清償職工內債3.91億元,盤活劃撥土地1007.39畝,房屋建築物40多萬平方米。
成立專業團隊 提高審判水平
成績的取得,離不開審判團隊付出的努力。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提高破產審判的專業化水平,濟南中院成立全省首家破產法庭,由6名員額法官、4名法官助理和2名書記員組成新型審判團隊,形成專業法庭、專業法官、
專業指導“三專”破產審判機制。
“進入訴訟程序的破產案件大多法律關係複雜,利益交叉點眾多,差不多每一交叉點上都打著一個‘死結’。企業太想重生了,因此,我們下決心要通過司法程序幫助企業解套,把他們救出來。”嚴琳琳說,在裁定受理之前必須首先考慮到企業職工安置問題,這是破產審判工作能否成功的關鍵。
在嚴琳琳的帶領下,濟南中院破產審判團隊形成了一個雷打不動的“慣例”:每次參加完債權人大會後,辦案法官都要趕到涉案企業現場查看情況,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資料,並再三叮囑企業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堅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